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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8章 (第1/2页)
对方给出的理由是—— 矿区的选址,离居民区实在是太近了。 然而,季淮山知道,这始终是个无解的难题。 矿区紧依着他们所需要开采的钼矿。重新选址,意味着已安全的设备、租赁的厂房都需要重头再来。 没有人有足够的时间、资本去耗。 于是,在季淮山的诱说下、仲赟甄主动拍板,敲定了“夜里偷着动工”的规矩。 再后来,由于未批先建、未落实环评非法取水。终于在未来的某一天,诱发了钼矿渗水。 那天夜里,负责采煤、掘进岩石巷的工人,全部埋在了地下。 那一年,“精诚矿业”所需要背负的罪名,早就不止一桩。 与通常的矿难不同。 仲赟甄、季淮山的所作所为是迕逆了上级指示,是明知故犯—— 分明没有通过环评,非要私自开挖在先。 矿下渗水、害死人命在后。 这样的罪名,太大了。 请来的半吊子律师都说:要坐牢哋。 当年,仲赟甄想过要去自首。 季淮山始终不同意。甚至于、为了阻止仲赟甄,他想出损招: 走公账上、取了一大笔钱。 季淮山私下与多位遇害工人家属联系,想用钱、搪塞了之。 只可惜,最后还是东窗事发、兄弟反目。 他们之间爆发了剧烈的争执。 哄闹间,季淮山失手、将仲赟甄从天台上推了下去。 是…失手吗? 往后,季淮山多次回想起来,记忆一次比一次模糊。 在回忆里,他有时是失手犯错;有时,又是早有预谋、谋财害命。 一切发生的太快了。 他常常错觉: 仲赟甄,死的真是时候。 季淮山从未为此后悔过。他甚至、无比地庆幸。 那一天,报纸上是这样印的: 精诚矿业董事仲赟甄,引咎自杀、跳楼身亡。 仲赟甄死了。他甚至留下一封“遗书”,带走了所有的罪名、以及后世的骂名。 而季淮山,作为“没有直接管理、干涉日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”的控股股东,只是承担了当年事故损失、补偿以及调整经营管理思路的责任。 “当年、甚至于现在,还流行一种手段,叫‘黑吃黑’。” 季淮山周旋着抬眼,他努力挤出一声口哨。 “听说过吗?” “矿下有人里应外合、故意让地下出事,经营权再批给有实力的集团、低价收购出了事的矿。” “只可惜,当年往后数、国家后面越抓越严,出现了‘三同时’制度。”最早的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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